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军医司

军医司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卫生、治疗、防疫、医药器具,兼司军医人员之教育、升调。初辖医务、马医二科。宣统二年(1910)改辖卫生、医务二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二人,科员十四人,副官一人,录事人员,分司各职。②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于筹办海军事务处,时称医务司,二年,改军医司,同年併入海军部。掌海军疗伤、医药、卫生及军医教育。辖医务、卫生二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二人,科员四人,录事三人,分司各职。


官署名。(1) 陆军部所属。清末设置,掌全国陆军卫生、治疗、医药器具及军医计调、教育事务。主官有司长一人,下设司副官一人,科长二人及科员、录事若干人。司的内部分设医务、卫生两科,分掌司事。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医局,以局长为主官。北洋政府时期复称军医司,其职掌如下:一、军医、兽医各种诊疗机关;二、体格检查;三、伤病等差的诊断;四、防疫和卫生试验;五、卫生材料和铁蹄;六、战时卫生勤务各种规则;七、军医、司药、兽医所属各项人员的勤务教育、考绩和补充;八、卫生报告、统计和调查;九、红十字会和恤兵团体。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张作霖执政时军医司改隶军事部陆军署。国民党政府军政部陆军署亦设军医司。(2)海军部所属。清末置,掌海军卫生、疗伤、医药及军医教育等事。主官有司长一人,下设科长二人,科员、录事若干人。北洋政府海军部不设军医司,有关事务归军务司办理。国民党政府制同。

猜你喜欢

  • 捐例

    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

  • 左补阙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员二人,从七品上,掌供奉讽谏,隶门下省。天授二年(691)增至五人,其后除授颇为杂滥,有“补阙连车载”之讥。宋初多出领外任,或兼领别司,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

  • 归德郎将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置,从五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从五品下。

  • 保章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春官》有保章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占天上的恒星,记载星辰日月的合会与变动,观察天下福祸的变迁,辨明吉凶。其所掌为阴阳家的迷信术数。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所属有保章上士,正三命;保章中士

  • 部都尉

    官名。自秦至汉武帝初,边境诸郡有的只设都尉,不置郡守,颇与东汉的属国相似。武帝以后,为了加强对新开辟地区少数民族的统治,边郡均置太守,而且往往分部设置都尉,各典一区(若干县)武事。见于《汉书·地理志》

  • 建威大将军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将军盖延为虎牙大将军。”武官名。东汉置,掌征伐。景弇曾任此职,见《东汉会要·职官一》。

  • 小虞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次官,佐虞部下大夫掌山泽草木鸟兽等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见“虞部下大夫”。

  • 直隶

    政区名。明制京师地区不设布政使司,各府、州直隶于京师,称为直隶。明初建都南京,直隶地区包括应天、凤阳、淮安、扬州、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庐州、安庆、太平、池州、宁国、徽州十四府;徐、滁、和、广德四直

  • 十三道提刑按察司

    明朝浙江、四川、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贵州、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各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洪武 (1368—1398)初,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

  • 驾部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舆辇、驿传、马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