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谘府第四厅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军事测绘、制图等事宜。置厅长一人,辖第一、第二、第三等三科及测地、制图二局。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军事测绘、制图等事宜。置厅长一人,辖第一、第二、第三等三科及测地、制图二局。
官名。耶律阿保机灭渤海国,改为大东丹国,以长子倍为国王,天显元年(926),设中台省统领政事,以左、右大相、左、右次相主其事。右大相位在左大相下,次相上。
诸官署正副长官的通称。
官名。秦汉始置右校令丞,三国魏与西晋沿置,东晋与南朝宋齐不设,梁陈复设。北齐太府寺置左校令及丞,而无右校。可能是同东晋南朝之制并右校之职于左校。隋唐改隶将作监,掌供版筑、泥涂、粉刷之事。隋制设令二人,
流外官名。唐置,属太子内坊,员额六人,秩流外五品,主序导宾客。
官名。新莽置。王莽改制时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分别设五均司市师,皆置交易丞,员五人,职掌五均赊贷及交易等事。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五均赊贷及市场交易。《汉书·食货志下》:“今开赊贷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武类科目。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诏举,张重光等三人及第。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置院丞一人,佐院令掌院事。二十二年,复改丞为院判,正六品。
官名。北齐置。总管设在晋阳的并州尚书省事务。《北齐书·高祖十一王传》: “自孝昭、武成时,车驾还邺,常令(高)湝镇晋阳,总并省事,历司徒、太尉、并省录尚书事。”其职掌与“录尚书事”略同。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算历科,司其事者员额八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