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使日本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二年(1876)设。正二品。辖副使一人。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官各一人,商务委员一人。四年,设神户大阪正理事一员,长崎正理事一员,横滨、筑地正理事一员。八年,裁副使。十三年,设大阪副理事、筑地副理事、箱馆理事各一员。
官名。清朝光绪二年(1876)设。正二品。辖副使一人。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官各一人,商务委员一人。四年,设神户大阪正理事一员,长崎正理事一员,横滨、筑地正理事一员。八年,裁副使。十三年,设大阪副理事、筑地副理事、箱馆理事各一员。
官名、北魏置。负责宫廷守卫的较低级军官,统率羽林、虎贲等宿卫军士,有时亦执行其它任务。《魏书·彭城王传》: “(世宗)诏宿卫队主率羽林、虎贲,幽守诸王于其第。”参见“队主”。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又称汉本房或翻译房。掌收发通本,按定限照题本“贴黄”(提要)翻成满文,交满本房缮写,接原本之后;凡上谕、碑文、册宝、祝版等应译为满文者由本房翻译,交满本房缮写。设侍读学士四人,满、汉
1、指国王和公主。《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东平宪王苍》:“帝飨卫士于南宫,因从皇太后周行掖庭池阁,乃阅阴太后旧时器服,怆然动容,乃命留五时衣各一袭,及常所御衣合五十箧,余皆分布诸王主及子孙在京者。”又
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使奋威大将军刘信击杀刘望于汝南,并诛严尤、陈茂。”
给事中、中书舍人合称。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改良监狱,推广习艺所,稽核罪犯工作成绩及编纂监狱统计诸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一至四人。
指儒生出身的官吏。《汉书·朱博传》:“文学儒吏时有奏记称说云云。”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旄人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宴饮时的散乐及杂伎百戏,下设掌散乐下士以佐
官名。清朝侍卫处最高长官。顺治元年(1644)设,武职正一品。定额六员,以勋戚大臣充任,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掌统领侍卫处,董帅侍卫亲军,偕内大臣、散秩大臣翊卫扈从。平时,率所属会于太和门以坐班。
官署名。清置,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掌本府祭祀、礼仪、乐舞,兼稽太监品级及果园赋税。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