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兵部事
官名。北宋初,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后仅表示官阶,另设判兵部事,以朝官或两制充任,主管兵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官名。北宋初,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后仅表示官阶,另设判兵部事,以朝官或两制充任,主管兵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官名。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大都督府置一员,与史、师掌分行检察州、县之市。
官名。参见“左宗正”。官名,清朝置,属宗人府,助府丞掌校汉文册籍。见《清史稿·职官志一》,参看“宗人府”条。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钟鼓司”,继改“礼仪监”、“礼仪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掌仪司”。掌内廷礼乐及太监之品级、升调诸事。每届纂修玉牒之年,将未入黄册之皇子、皇孙、公主等开单送
官署名。明朝置,隶工部。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二人。嘉靖中革去副使。收存抄没违禁物、 礼部开送外国进来罗纻绫䌷及工部退回缎匹。官库名。明置。掌黄红等色平罗熟绢、玄色等色杭纱及青细绵布,
医学教官名。明清时设于府医学,明制秩从九品,清制未入流。参见“医学”。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称纳言上士。
官名。春秋置。掌乐官。《淮南子·缪称训》“侏儒瞽师,人之困慰者也,人主以备乐”。乐官、乐师。《后汉书·光武帝下》:“(建武十三年)益州传送公孙述瞽师、郊庙乐器。”注:“瞽,无目之人也,为乐师,取其无所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马队专科事宜,以及马兵科军士以下各兵科蹄铁、军士之补充,马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管理马兵专科学堂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即“西官”。
官名。西晋置,掌尚书省车部曹。六品。东晋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