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膳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膳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膳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明朝大理司左、右司长官。掌狱讼复审。建文(1399—1402)时改左、右寺正置,各一人,正六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唐朝礼部员外郎之别称。
官名,汉哀帝时置,掌帝太后中安宫车马,秩中二千石。参看“中安少府”条。
同“修仪”,见“修仪”条。
州市令的属员。唐制上、中、下州均置市佐与市史,无品,属于外职掌,佐市令分行检察。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屯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掌宫禁宿卫,大朝会则被黑甲铠、弓箭刀楯旗等,为右厢队,次右武卫之下; 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东面助铺,领翊府及诸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属枢密院,掌行三路保甲及弓箭手之事。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掌办三路保甲、弓箭手之事。
即“司武上大夫”。
转运司、转运使简称。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延昌宫契丹军民之事。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