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行部尚书
官名。即“行部尚书”。
官名。即“行部尚书”。
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掌知县出行时跟轿护卫。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北齐昭玄寺次官。协助大统管理佛教事务。亦称“沙门统”。
官名。为“地方审判厅”的主官,见该条。
武官名。后唐置。为判六军诸卫事的副职, 《资治通鉴·后唐纪四》记天成二年(公元927年)“以保义节度使石敬瑭兼六军诸卫副使。”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开元九年(公元721年)与十二年(公元724年)两度以字文融为劝农使; 广德二年(公元765年)九月,以太子詹事李岘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道知选事并劝农宣慰使。
官名。北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太宗淳化五年(994) 改称,以京朝官充任。掌印经史及其他书籍。神宗元丰三年(1080)省。南宋复置。官名。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淳化五年(公元994年)改置书库监
同“修闾氏”,见“修闾氏”条。
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征收核算。
升迁官爵禄位。《商君书·境内》: “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