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区署

区署

(1)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的直辖机关,内外城共设二十八区署。见“警师警察厅”。(2)国民党政府时期县政府的辅助机关。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区的划分以十五乡(镇)至三十乡(镇)为原则。区署设于全区适中或交通便利之处,定名为“某县第几区区署”或冠以所在地名及含有历史与地理意义的名称。区署代表县政府督导各乡(镇),办理政务及各项自治事务。在未设区署之区,由县政府派员指导。区署的组织可分为两部分:司行政督导者,有区长一人,总理全区事务;下设指导员二至五人,分掌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等事项,均为有给职,非甄选训练合格人员不得委用;为办理事务的需要,得酌设技术人员若干及雇员二至五人,区丁二至四人。二是司设计建设者,为建设委员会,以区长,指导员及区长聘请区内声望素著并热心地方公益的人士五至七人组成。该会由区长召集并为主席,另置副主席一人,由会员互选。主席、副主席及会员均为名誉职,不支任何费用。凡已设有区建设委员会的区署,办理卫生、农田、水利、森林、道路、桥梁以及农村经济建设事项,均先交会详加讨论,以拟具方案,由区署报请县政府核准施行。此外,区署所在地得设警察所,受区长指导,执行地方警察事务。

猜你喜欢

  • 体量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刑部置,掌体究之事。南宋因之。

  • 闲驹监长丞

    官名。闲驹监为西汉太仆所属养马诸监之一,《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闲,阑,养马之所也,故曰闲驹。”监置长及丞。东汉省。

  • 总统所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摄司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统,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

  • 东宫学士

    官名。南朝梁、陈置,东宫文学侍从,任者皆为才学之士。参见《陈书·徐陵传》、《姚察传》。

  • 内府少监

    官名。即少府少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少府少监。官名。见“内府监”。

  • 公府戎曹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公元2 64年)始置于丞相府,有属一人,所主无考。蜀吴设置情况无考。西晋杨骏为太傅时亦置戎曹属一人。

  • 致远务

    官署名。北宋置,隶太仆寺。掌饲养驴骡,以供运载皇帝行幸时所用器物及边防军用物资之用。设监官三人,以车营务监官兼领。官署名。宋置,属太仆寺。掌饲养驴骡,以备皇帝出行时载用杂器之用,并供应边防军用。主官以

  • 律学教授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员四人,以三年为一任,资序同国子监直讲,掌教授法律。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律学博士。

  • 督捕司

    即“督捕清吏司”。

  • 吏禄

    官吏的俸禄,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工资”。《史记·平准书》:“孝惠高后时……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