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官制度之术语。清制,吏部所选之官员,如不引见皇帝,则由特派之王大臣共同传见,以考察其年力是否胜任,称验看。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顺治(1644—1661)初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下设经承二人。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幔城、网城物料、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光绪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原属工商部,工商,农矿两部合并为实业部后改属实业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实业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国营商业的设计管理;二、民营商业
参见“宗正丞”。官名。唐宋皆置,为宗正寺长官卿的佐官,协助卿掌皇族属籍等。参看“宗正寺”条。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威南、威北、威东将军合称四威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地位相当于安西将军。
官名统称。即宋朝内侍省左班副都知与内侍省右班副都知。
官名。初为正员之外添差之散骑侍郎,无员数,后成定员官。西晋武帝始置,南朝、北魏、北齐沿置,属散骑省(东省、集书省),初多以公族、功臣子充任,为闲散之职,常用以安置闲退官员、衰老人士。南朝陈为三公之子起
官名。清朝善扑营长官。无定员。于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总掌善扑营之事。
官名。见“司稼寺”。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五卫之一。秩正三品。掌汉军万户。置营于白雁口(今河北信安北),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职与下属机构同左、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