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夫
爵名。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七级。时以军国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其高爵得补吏、免役。千夫比二十等爵第九级五大夫,至此以上,可享受免役优待。
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十一级中的第七级,相当于秦汉二十级军功爵的第九级五大夫。武帝对西北用兵,军费不足,置此爵而卖,以补军费。民可以钱谷买之,买得高爵者可补吏、免役。《汉书·酷吏传·杨仆》:“杨僕,宜阳人也。以千夫为吏。”注:“孟康曰:千夫若五大夫,武帝以军用不足,令民出钱谷为之。师古曰:所谓武功赏官,以宠战士。”
爵名。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七级。时以军国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其高爵得补吏、免役。千夫比二十等爵第九级五大夫,至此以上,可享受免役优待。
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十一级中的第七级,相当于秦汉二十级军功爵的第九级五大夫。武帝对西北用兵,军费不足,置此爵而卖,以补军费。民可以钱谷买之,买得高爵者可补吏、免役。《汉书·酷吏传·杨仆》:“杨僕,宜阳人也。以千夫为吏。”注:“孟康曰:千夫若五大夫,武帝以军用不足,令民出钱谷为之。师古曰:所谓武功赏官,以宠战士。”
清朝各部书办之俗称。清朝“各部书办”的省称。其职务是按司官命令办理例行文书事务,类似古代的胥吏,不在官制内。清朝末年新设的各部设有书办。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中置,掌市易抵当钱物之事,隶太府寺。徽宗崇宁二年(1103),令开封府界不及万户县镇系商贩要会处并置,委监当官兼领。
周朝受天子或诸侯亲命的大夫。《左传·哀公四年》: “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谷梁传 ·庄公元年》: “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也。”
官名。宋置,属三司。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俸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后发放。员额一人,以京朝官充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佐司玉下大夫、小司玉上士掌本司事务。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遇印务札蓝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龙厩令置,为太仆寺典厩署长官,置二员,增为从六品。唐朝二员,从七品下,掌饲马牛、给养杂畜。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汉书·晁错传》。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司次官,佐守庙中大夫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其下设小守庙上士、小守庙下士。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守庙司长官,称守庙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佐布宪中大夫、布宪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为布宪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