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东汉对有学识有品行的社会知名人士,常以重礼征聘而授予官职,称“聘君”或“征君”。后世也有沿袭以制者。
官署名。明朝始置。为户部、刑部、都察院、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及各府衙下属办事机构,主管文书,卷宗。置官照磨、检校。清朝沿置,仅置于各布政使司及顺天府。明代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等、清代各府等都设照磨所,
官名。隋朝国子寺置算学,设二员,从九品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国子寺罢隶太常,不置。唐朝高宗显庆元年(656)复置,隶国子监,设二员,从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算法;二分其经,以《九章》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集书省,掌侍从顾问,品秩未详。
散阶称号。金朝始置,为文散官。正三品中,属四十二阶之第十阶。元朝沿置,升为正二品,宣授。明朝为文职正二品之升授。清初沿置,为文职正二品及武职中属八旗者正、从二品之封赠。乾隆三十二年(1767),始专封
太子的称谓。潘尼《赠陆机出为吴王郎中令诗》:“乃渐上京,乃仪储宫。”
官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中书省客省使二人,掌直省舍人、宣使等员选举差遣之事,一人兼通事,一人不兼。大德元年增置员额为使四人,秩正五品;副使二人,秩正六品。
官名。清末置,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见“京师地方审判厅”。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夏官府司勋下大夫所属有司录上士,正三命;司录中士,正二命。职掌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