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府公文之一。诸司相质,其制有三: 关、刺、移。刺,即刺举之。唐朝为尚书省诸司相质公文,宋朝为尚书省对六部之移文。②常用文书之一。官员互谒,以此通报。
清朝专为皇帝演习掼跤、射箭、骗马等技艺之军营。其职掌: 平时准备为皇帝表演技艺,遇皇帝出巡,则与护军一体随班护卫。设有总统大臣,无定员。其下有协理事务翼长二人,左、右翼翼长各三人,笔帖式六人。承应演习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原设有路工局,巡警部改为民政部之后路工局属民政部。宣统元年(1909年)裁撤。同年十一月成立马路工程调查处,又称路工局,掌修京城地区马路,并管理街道清洁、洒水诸事。设总办、会办为正副
十二个诸侯的合称。春秋时期指鲁、齐、晋、秦、楚、宋、卫、陈、蔡、曹、郑、燕。《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实列十三诸侯,司马贞索隐: “篇言十二,实叙十三者,贱夷狄不数吴,又霸在后故也。不数而叙之者,阖闾霸盟
少皞的另一称号,见“少皞”。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的四班,与伏波将军同班,大通三年 (529)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定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四
官署名,元朝置。掌地方监察。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参见“肃政廉访司”。
宋朝西外宗正司所属机构。参见“西外宗正司”。
官名。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五月置,员四人。选用饱学之士充任。掌规谏太子。官名。北周置,为太子属官,员额四人。任此职者见《北齐书·王昕传》:弟晞,“齐亡,周武以晞为仪同大将军、太子谏议大夫。”
爵名。魏晋始置,初定为“公”的一个等级,高于县公。其后各朝多置。晋武帝咸宁三年(277)定大、次、小王国制,规定郡公制如小国王。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404)赐郡公国臣吏,自五十人至百人不等,北周时定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