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大将军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为高级武职,地位在卫将军上。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一品下,位在仪同三司下。太和二十三年改为二品,位在太子太师上。北齐沿置,仍为二品,在太子太师上,但已不统兵,为安排有军勋人员的闲职。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为高级武职,地位在卫将军上。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一品下,位在仪同三司下。太和二十三年改为二品,位在太子太师上。北齐沿置,仍为二品,在太子太师上,但已不统兵,为安排有军勋人员的闲职。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宫官”。
官名。明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于额定仪制司主事二员之外,又增设仪制司主事一人,专掌教习驸马仪制之事。俗称教习驸马仪制主事。
参见“右詹事”。
命妇封号名。唐朝内命妇,以三、四品母为县太君,正五品; 外命妇,以五品母为县太君。宋沿唐制,太祖建隆三年(962)规定,左右庶子、少卿监、诸行郎中、国子司业、三京少尹、赤县令、太子詹事、左右谕德、诸卫
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汉代察举有武猛知兵法一科,实为武举制度之滥觞。科举制度中的武举,始于唐武后长安二年(公元702年),由兵部主之。考试的内容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
即“都兵郎”。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都纲。武宗至大四年二(1311)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遂废。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县霞炉乡。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并复核奉天、吉林、黑龙江、山西、山东、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
明朝南京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之简称。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六科给事中,而原在南京的六科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六科给事中。设户科给事中二人,以一人管理后湖黄册库,其余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