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款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管理县地方的收入、支出以及各种特别捐款。自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以来逐渐成立,但并不普遍,局内一般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董事二人,会计、书记各一人。惟民国七、八年(公元1918~1919年)间山西省各县依其单行的《公款局章程》的规定,设经理、司事、司帐各一人,经理掌公款的保管与收发文书;司事佐助经理催收各项捐款,支发各项经费并兼司文牍;司帐掌办簿记、会计与各项报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管理县地方的收入、支出以及各种特别捐款。自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以来逐渐成立,但并不普遍,局内一般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董事二人,会计、书记各一人。惟民国七、八年(公元1918~1919年)间山西省各县依其单行的《公款局章程》的规定,设经理、司事、司帐各一人,经理掌公款的保管与收发文书;司事佐助经理催收各项捐款,支发各项经费并兼司文牍;司帐掌办簿记、会计与各项报销。
官署名,民国时置。掌市县的土地登记、分划、测量等事;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军事。
官名,汉置,俸比三百石,掌送从。《后汉书·孝顺帝纪》:“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贲、羽林士屯南北宫诸门。”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又取从军事死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光武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协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务。
官名。清末及北洋政府置,属修订法律馆,地位在总纂之下。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即位,因遣参知政事汪澈督视湖北京西路军马而置。其公事行移依三省体式,遇军期急切事务,难以申请待报者,许随宜措置。设主管机宜文字、提举一行事各一员,提辖一行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改陆军部的航空署为航空委员会,改隶军事委员会。设主任一人, 中将级; 副主任二人,少将级。其下设一室三厅:参事室,有参事三至四人,上校或中校级。三个厅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置,分十五道监察州、县官吏,京城长安、陪都洛阳以御史中丞领使职,其余各地择贤良刺史领使职,职权甚重,可罢免州刺史,除变革旧制须先报可,其余皆得自行处理,先行后奏。肃
监生名目。明朝专指各府、州、县儒学生员贡入国子监为监生者。分岁贡、选贡、恩贡、纳贡等。监生的名目之一。明清时以贡生资格入国子监肄业者,称为贡监。参见“贡生”。
功臣号。宋朝以赐禁军诸班直将校。参见“功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