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① 东汉末置,献帝初平三年(192),以韩遂任之。三国魏时,与镇东、镇南、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将军。多授持节都督,出镇方面,二品。位在征西将军下,一般不与征西将军并置。蜀、吴亦置。晋朝定为三品,如为
官名。西晋置。《晋书·郗鉴传》: “时宁远将军陈留王邃领东海校尉,镇石头。”
官名。明朝及清初提刑按察使司之职官。朱元璋吴元年 (1367) 始设,为按察使司之正官,正五品。洪武十三年 (1380) 革,次年复设。分领提学、驿传、清军、分巡、兵备等道。各省因事而置,无定员。清初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合称。参见“太子太师”。
官署名。隋始置,唐因之,属詹事府;掌经籍图书。其官有洗马二人,从五品,掌经籍和出入侍从;文学三人,正六品下,分知经籍,侍奉文章。另外还有校书、正字等官。见《新唐书·百官四·司经局》、《唐六典·司经局》
翊前、翊后、翊左、翊右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见“国用司”。官署名。即“国用司”,见该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曹操置,孙权亦置,南朝梁、陈沿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列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南朝陈改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置。先是元祐元年(1086)曾置诉理所,申理神宗时命官获罪案件。至是,御史中丞安惇以为当时收恩私室、归怨先朝,建议重新看详,依原断施行,遂置此局。元祐申雪者八十三家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吏部曹事务,属并省吏部尚书。《北齐书·封隆之传》:“天统三年(567),(封孝谈)除并省吏部郎中,南阳王友,赴晋阳典机密。”其职掌与“吏部郎中”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