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太君
命妇封号名。唐朝内命妇,以三、四品母为县太君,正五品; 外命妇,以五品母为县太君。宋沿唐制,太祖建隆三年(962)规定,左右庶子、少卿监、诸行郎中、国子司业、三京少尹、赤县令、太子詹事、左右谕德、诸卫将军、刺史、下都护、下都督、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之母,并封县太君。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命妇封号名,废。
命妇封号名。唐朝内命妇,以三、四品母为县太君,正五品; 外命妇,以五品母为县太君。宋沿唐制,太祖建隆三年(962)规定,左右庶子、少卿监、诸行郎中、国子司业、三京少尹、赤县令、太子詹事、左右谕德、诸卫将军、刺史、下都护、下都督、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之母,并封县太君。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命妇封号名,废。
官制用语。宋朝外戚人仕途径之一。后妃亲属以恩例得官,称捧香恩例,简称捧香。捧香授官人为七色补官人之一,升转只能至训武郎,不得任知县、县令及监仓场等差遣。宋代外戚入仕的方式。后妃亲属以恩例得官,称为捧香
明朝外官考核制度。初无定制。洪武六年(1373)命御史及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奏报黜陟,为考察之始。弘治(1488—1505)时始定,外官三年一朝觐,定以辰、戌、丑、未之岁,同时进行考核,以定升黜
官名。十六国后秦置,姚兴任党娥为之,统兵出征。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复置,列为十光将军之一,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四班。陈改定为拟六品,比秩千石。
官名。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初制,凡无根由佐领,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乾隆 (1736—1795) 以后陆续规定,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
明代京师军队组织。景泰时,兵部尚书于谦认为京师军马分别隶属于五军、神机、三千营,虽各有总兵等统领,事实上各不相关,一有调发,只得挑选凑拨以行,所以兵与将互不相知;且平日不司攻杀击刺之法,骤然临敌,就难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典客馆令副贰。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鬯人下士二人,掌管供给鬯酒和彝尊上的饰巾。郁人所掌的鬯酒为未和郁金之鬯酒。北周因之置司鬯中士,正二命;司鬯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官署名。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后成为公府、将军府属曹,长官为参军。南朝宋小府不置。南齐、梁、陈沿之。北魏诸州府,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护军府,诸州府,诸镇均置,长官为参军事。掌盗贼徒流事。
会 即“第二届国会”,见该条。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六品,奏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