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管理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调节粮食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撒,其事权改归民政科。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调节粮食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撒,其事权改归民政科。
大昆弥是西域乌孙国王的王号,昆弥即昆莫。《汉书·西域传·乌孙国》:“大昆弥治赤谷城”,“昆莫年老,欲使其孙岑陬尚公主……岑陬遂妻公主,昆莫死,岑陬代立。岑陬者,官号也,名军须靡。昆莫,王号也,名猎骄靡
官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改原明朝通政使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清朝皇族的女儿称“格格”,意为“小姐”,其封爵等级有五:1、郡主,2、县主,3、郡君,4、县君,5、乡君。不入五等爵的称“宗女”。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参看“格格”条。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摄司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统,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
官名。清末于法部设左右参议各一人,秩四品,为参议厅的主官。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 编纂条例,详核驳议稿件,办理律师注册等事项。有参事二人助理厅务,由司员中选派。
官名,又称五威右关将军,王莽置,掌阻汧陇,西挡戎狄,成固据守,怀羌于右。见《汉书·王莽传》。
即“南京统军司”。
吏名。宋朝御史台置,初设五人,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1170) 减为二人。
清朝皇帝在臣工奏折上所写的批示。以用朱砂写成,故名。康熙(1662—1722)、雍正(1723—1735)时,皇帝对此十分重视,批语往往很长很细,文笔亦相当活泼。后期渐趋于简单。雍正以后定制,朱批奏折
吏名。辽朝北枢密院吏员,在北枢密院通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