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相对低爵而言。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其地位与县令、丞相等。入汉因之,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七大夫(即公大夫)、公乘以上皆为高爵,得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
学官名。晋置,见《晋书·石季龙载记》,掌教授五经。
官名。北齐置,为三京县令之一、参见“邺县令”。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青海地区之驻札大臣。乾隆元年(1736) 设,驻西宁。辖青海三十六旗。所属有司员、笔帖式。官名。青海各部落,名为青海额鲁特蒙古。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于西宁置办事大臣一人,统辖
爵名。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置,以汉诸侯王为之,名号侯之一。见《三国志·文帝纪》。爵名,魏文帝改封汉之诸侯王为崇德侯。《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元年)以汉诸侯王为崇德侯,列侯为关中侯。”
使职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 改为仪銮院使。官名。唐置,见“营幕使”。
官名。辽朝北面群牧官。总领某马群饲养蕃息之事。萧陶隗“咸雍初,任马群太保,素知群牧名存实亡,悉阅归籍,除其羸病,录其实数,牧人畏服。”(《辽史·萧陶隗传》)
官名。战国燕置。主持冶铸兵械器物的工官之长。《三代吉金文存》卷一九,页五二第三器“燕王鍨铭”: “燕王作行议鍨, 右攻(工)尹青其, 攻(工)竖。”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置封驳司,隶通进银台司,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真宗咸平四年 (1001),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副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三人,正八品,佐司使掌司事。十三年,改左、右司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