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掌贡物。《汉书·张汤传》:“元帝初即位,诏列侯举茂材,勃举太官献丞陈汤。”注:“苏林曰:献丞,主贡献物也。”按:《张汤传》作“太官献丞”,而《陈汤传》则作“太官献食丞”。官名。为西汉太官令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织染缎匹。设官有局使、副使各一人。
官名。明洪武十六年(1383)置,为都察院副长官。左、右各一人,正四品。十七年升正三品。建文(1399—1402)中改御史大夫。成祖即位,复旧制。南京都察院亦置,无左职。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
官署名。即殿中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殿中省。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复置,秩正三品。掌皇后中宫财赋等事务,以中御卿为长官。大德四年(1300),改称中政院。官署名,汉
满语官名。汉译为“内大臣”。清朝侍卫处设,地位低于领侍卫内大臣。
文书名。明清土官之任职凭证。凡新封授、承袭之土官,均由吏部或兵部颂发,上书土官之官职、世系及袭职年月。新袭职之土官在领取新号纸之前,应缴回原号纸。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四年(716)曾以御史中丞姜晦为之。官名。唐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六月,因程异之请,以左金吾大将军胡证充任京西京北巡边使,所经过州镇,与节度、防御使、刺史审量利害,具事实奏闻。
官名。唐朝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郊社署长官,隶太常寺,各置一员,从七品下,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祠祀、祈祷之礼。
1、指宦官、太监、老公。《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行》:“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注:“师古曰:中人,奄人也。”《汉书·石显传》:“元帝被疾,不亲政事,方隆好于音乐,以显久典事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改显谟阁学士置,旋复旧名。参见“显谟阁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