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神威军将军
官名。唐朝禁军右神威军统兵次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右射生军为右神武军而置,二员,从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唐朝禁军右神威军统兵次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右射生军为右神武军而置,二员,从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司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清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皋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科道,如给事中、监察御史等官补授者为参议道,从四品
官名。北魏置。多省称为“中都大官”,并与“内都坐大官”、“外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掌刑狱,听理民讼,权势很大。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及胡汉重臣,祭吊时位在三公及尚书令之上。孝文帝曾使其弟咸阳王元
官名。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置,掌城寨兵马事,招置弓箭手,任满三年升正将。
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
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大宗正丞改置,从四品。协掌皇族事务。官名。金置,由大宗正丞改称。见“大宗正丞”。
官名。周朝置。乐官。籥师副职。《礼记·文王世子》: “籥师学戈,籥师丞赞之”。参见”籥师”。
伯王即霸王。《汉书·项籍传赞》:“然羽非有尺寸,乘势拔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兵灭秦,分裂天下而威海内,封立王侯,政由羽出,号为伯王。”注:“伯读曰霸。”
官类名。公国既是政区,也是三国至晋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之一,其地位略同于县。洪饴孙《三国职官表》说:“诸公国,员职如王国。山阳公国,置督军一人。”晋亦置公国,《晋书·职官志》说:“郡侯、县公亦如小国制度。
元世祖时以五事考课官吏,即户口增,田野辟、诉讼简、盗贼息、赋役平。凡五事全备者为上选,内三事成者为中选,五事俱不举者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