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九陂
官名。 西周置。掌水利工程。《微䜌鼎铭》:“令微䜌司九陂。 ”
官名。西周设置,《微鼎》记周王“令微九陂”(《续考图》四·一九)。张亚初、刘雨认为“陂就是用堤堰筑成的蓄水池。九陂之九为言其多。九陂即众陂。司九陂就显然是掌管水利工程的职官。”(见《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5月第1版第11页)此说可供参考。
官名。 西周置。掌水利工程。《微䜌鼎铭》:“令微䜌司九陂。 ”
官名。西周设置,《微鼎》记周王“令微九陂”(《续考图》四·一九)。张亚初、刘雨认为“陂就是用堤堰筑成的蓄水池。九陂之九为言其多。九陂即众陂。司九陂就显然是掌管水利工程的职官。”(见《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5月第1版第11页)此说可供参考。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于将作司置,为本司长官。一人,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改将作司隶工部,六年,改正六品。十年,罢。
官名。汉朝县府所属功曹之长,亦称主吏掾。掌选署功劳。北齐司州、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以及州属功曹亦置。官名,汉朝郡县置功曹史,有时也置功曹掾。掾、史为曹正、副长官,掾为正,史为副,功曹掾、史,皆掌
官名。西晋南北朝尚书起部曹长官通称。亦称起部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改六品,北齐六品上。隋初改名工部侍郎,炀帝大
官署名。即“武选清吏司”。官署名。唐置,属兵部,掌武官选授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警察职名。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在警管区内,由警长一人带领,从事本段巡逻、守望、值班等各种勤务。与巡官和警长合称“巡官、长、警”。参见“巡官”。
一般官吏。《管子·君臣下》:“有大臣之乱,有中民之乱。”清人戴望注:“中民,谓百吏之属也。”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署名。隋置,分左右,掌领外军宿卫。见《隋书·百官下·左右武卫府》。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金台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金台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