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勘定秋审实缓,宣布死刑,复核四川、河南、陕西、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勘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拟正”。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修闾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
官名。北周始于诸王府置水曹参军,《周书·艺术·姚僧垣传》记僧垣子最,“授齐王宪府水曹参军,掌记室事。”隋于诸王府置水曹行参军。唐武德中复于亲王府置水曹参军事,员额二人,秩正七品下,掌舟船、渔捕、刍草。
武官名。明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 以燕山中护卫改为羽林前卫,掌守卫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署名。旧隶礼部仪凤司,皇庆元年(公元1312年)改隶徽政院,遂为章庆使司之属,掌音乐之事。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 (592) 改为户曹参军。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 普通六年(525) 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