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刑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中士二人。一说为周朝置。掌墨、劓、宫、刖、杀五刑之法。佐司寇量罪施刑。② 司刑寺简称。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大理寺为司刑寺,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
官名。周置,主刑书,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周札·秋官·司刑》:“司刑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若司寇断狱弊讼,则以五刑之法诏刑罚,而以辨罪之轻重。”疏;“司刑,主刑书。”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中士二人。一说为周朝置。掌墨、劓、宫、刖、杀五刑之法。佐司寇量罪施刑。② 司刑寺简称。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大理寺为司刑寺,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
官名。周置,主刑书,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周札·秋官·司刑》:“司刑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若司寇断狱弊讼,则以五刑之法诏刑罚,而以辨罪之轻重。”疏;“司刑,主刑书。”
官名。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员额若干人,协助典试委员主持考试事务。
即辟雍学录。见“辟雍”。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中有直隶巡察御史,掌巡察所辖地区,顺天、永平、宣化二人;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翻译官。《文选》南齐王元长(融)《曲水诗序》:“匦牍相寻,鞮译无旷。”
官名。五代置,宋朝因之。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武功郎。金朝置一人,为
官名。为东汉长公主属官。为管理公主车马的官,与一般公主府中的公主仆同。
皇帝尊其弟的称谓。一般指皇帝诸弟中定为皇位的继承者。如《晋书·孝怀帝纪》记惠帝立其弟司马炽为皇太弟;《晋书·刘聪载记》记东晋列国汉刘聪即皇帝位后,尊弟北王乂为皇太弟。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官署名。北宋、金、元皆置。掌宫中营造事。北宋设勾当官。以入内内侍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将作监。金朝世宗大定七年 (1167)始置,设使、副使总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下设直长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石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