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副大臣
官名。清末置,由法部侍郎改称。见“法部”。
官名。清末置,由法部侍郎改称。见“法部”。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承造铜锡器皿等事。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一百零五人。
见“参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环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环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环人”。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内史中大夫”。
官名,汉置,掌监军事。《后汉书·西羌传》:“中元元年,武都参狼羌反,杀略吏人,太守与战不胜,陇西太守刘盯遣从事辛都、监军掾李苞,将五千人赴武都,与羌战。”郡分职吏名。东汉设于边郡,为领兵之职。《后汉书
官名。辽朝南面官,翰林院官员,在翰林学士下,所掌不详。官名。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位在翰林都林牙、南面林牙、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之后,知制诰之前。祭酒一官,分掌天子文翰之事。“翰林祭酒”,历代极少见
官署名。辽南面官,袭唐制而设。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以供宫廷。设文思使等职。官署名。辽置,主官为中京文思使,属南面京官。马人望之父马佺曾任此职。参见“文思院”。
宋朝殿中省尚醢局属吏。参见“尚酝局”。吏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酒人,掌制酒的政令及其方法。宋殿中省尚酝局旧有长行㪷子三十九人,后增十一人,改称酒工。
官名。简称陕西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陕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南京户部陕西清吏司亦曾设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
官署名。清代后期,各省督、抚可以就地筹款,作特殊开支用,一般设支应局负责这项工作。支应局,为非正式的财政官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