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玄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国内道士、道观事务,下设司玄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诏废佛、道两教,沙门道士,并令还俗,寺观塔庙,赐给王公,遂无所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国内道士、道观事务,下设司玄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诏废佛、道两教,沙门道士,并令还俗,寺观塔庙,赐给王公,遂无所掌。
官署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官名。见“大理丞”。官名,北齐于大理寺卿、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为卿的佐官。隋初沿置,炀帝时改为勾检官,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唐代复为大理寺丞,员额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其断罪不当,则由
官名。宋朝初年置,为馆职之一,任职一至二年,然后委以重任,并可超迁官阶。后亦作为特恩加授外任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见“史馆修撰”。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三科:第一科所掌为: 一、典守祭祀; 二、编订历书; 三、关于国家礼制之制定;四、关于民间礼制之制定;五、关于各种礼制旧习惯之改良。第二科所掌为:一
官名合称。①三国蜀后主建兴三年(225)诸葛亮平南中,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分为五部,置以统之。参见《华阳国志》卷四《南中志》。②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为五部,各部
官署名。唐置,分左右,掌宫禁宿卫、京城巡警等。设上将军、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其下属官员有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胄曹参军事各
功臣封号。明朝置。武臣因功封公、侯、伯爵者,如特奉圣旨,可得封。
武官名,汉置,掌领兵作战。《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博阳严侯陈濞》:“以舍人从砀,以刺客将入汉,以都尉击项羽荥阳,绝甬道,杀追士卒,侯。”
官名。宋朝初年,选三班使臣以上亲信武臣佩櫜、御剑,为皇帝护卫,称御带,或以宦官充任。真宗咸平元年(998),改称带御器械。
军事设置。明朝于奴儿干都司下置,共有别儿真站、黑龙江地方莽亦帖站、弗杂河站、亦罕河卫忽把希站、忽把希站、弗答林站、古代替站七处。置如羁縻卫所。均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