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朝初年,举行大礼时或置,设副使佐之,掌大礼有关事宜。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盐铁、度支、户部置巡官或推官,以京朝官充任,分领各案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汉置,佐治民。《后汉书·百官志》:“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
见“宣帖”。亦称宣帖,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
见“果上人”。
官名。又称赞务、赞理。隋炀帝时置,佐太守理郡务,上郡正五品,中郡从五品,下郡正六品。后又加置通守,改赞治为丞,位在通守下。
官名。北魏置。为追捕京畿盗魁而设。《魏书·张赦提传》: “赦提设防遏追穷之计,宰司善之,以赦提为逐贼军将。”
官名,汉置,为无固定职事的散职官员。《汉书·申屠嘉传》:“至朝,嘉请诛内史错。上曰:错所穿非真庙垣,乃外堧垣,故冗官居其中,且又我使为之,错无罪。”注:“师古曰:冗谓散辈也,如今之散官。”
官名。辽置,见“奉宸司”。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