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珍大夫
官名。即金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金部郎中。
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金部郎中为司珍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即金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金部郎中。
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金部郎中为司珍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清朝末年置,为军咨府长官,掌秉承诏命,翼赞军谟。其属官有总务厅军咨使二人,副官二人,递事长一人,各科科长各一人等。见《清史稿·职官六》。官名。清末置,为军咨府的长官。见“军咨府”。
官名。西周设置,《师嫠》载:“王若曰:师嫠……命汝乃祖考旧官小辅鼓钟”(《三代》九·三五——三六)。郭沫若《金文丛考》认为《克鼎》之“鼓
官名。明崇祯十七年 (1644) 三月,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改明军把总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西周时期少数民族在王室供职者。《大盂鼎铭》: “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主客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三国蜀后主建兴八年(230)置,蒋琬以丞相留府长史加此。吴孙权赤乌十年(247),步协代其父步骘督西陵,亦加此。晋朝定为三品。十六国前凉、北燕亦置。南朝宋时,此职与中军、镇军将军三号位比四镇将军
宋朝州府衙门公吏总称。吏人自都孔目官至粮料押司官共十级,称为职级,其下又有手分、贴司等名目,掌文职行案事务。依所掌分客司 (掌招待宾客)、通引官 (掌接引传达)、书表司 (掌书写文件)、法司 (掌司法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中供本旗之使令而无固定职位之官员。即闲散世职、不掌图记之佐领及改补降调等官。除挑补印房章京及随印房学习行走外,皆令随本旗衙门行走。
官名。唐置,掌侍卫,正五品上。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十六卫》。
官名。宋置,掌殿中侍卫。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六·元旦朝会》:“正旦大朝会,车驾坐大庆殿,有公胄长大人四人,立于殿角,谓之镇殿将军。”又见于吴自牧《孟梁录一·元旦大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