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稼正卿
官名。即司农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农卿。
官名。即司农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农卿。
宋朝特别法之一。神宗熙宁三年(1070)立仓法。吏人皆给厚俸,称“重禄法”。领取重禄吏人称“重禄公人”,重禄公人受贿或勒索,即从严惩罚。朝廷各司及监司、各州皆行之,以图养廉。
官名。见“参议”。
见“征收课税所”。
官制用语。宋朝翰林学士、知制诰、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因过犯被削夺职名,称落职。宋制,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被撤销所加职名,称为落职。
官署名。辽朝永兴宫所属机构。掌马群畜养蕃息之事。置侍中、敞史等职。
(1) 两汉监察区和行政区划。两汉以司隶校尉和十二州刺史监察京畿和全国郡县。其所部京师地区和十二州是监察区,亦合称十三州。东汉末改刺史为州牧,州始成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划。东汉的刺史所部的州与东汉末作为行
官名。辽朝置。为重臣加官,无实职。尊号名,意为可尊敬的父辈。《史记·周本纪》:“师尚父号曰;总尔众庶,与尔舟楫,后至者斩。”《三国志·魏书·董卓传》:“卓至西京,为太师,号曰尚父。”《旧唐书·宦官·李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军官,统领右铁鹞子军。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东宫田赋、财赋出纳,隶家令司、内宰司。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达鲁花赤、提举、大使各一员。
官名,也写作斥候,掌侦察的小吏。“堠”,了望哨、哨所。《三国志·吴书·孙韶传》:“(孙韶)常以警疆场远斥堠为务,先知动静而为之备,故鲜有负败。”注:《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合出的缩印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