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亲卫、勋卫、翊卫卫府合称。①隋朝左、右卫所领亲卫、勋卫、翊卫及太子左右卫率所领亲卫、勋卫、翊卫,皆称三卫; 炀帝大业三年(607) 左右翊卫(左右卫)所领三卫改为三侍,太子左右卫率所领三卫依次改为功
官署名。元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置,隶行都水监,秩从五品,掌巡视河道。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翊师将军等代旧四中郎将; 普通六年(525)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七班。陈沿置,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如加为镇兵大将军,
官署名。清末设与各级审判厅对峙的独立的检察厅,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中的问题,监督下级检察工作。民国初期沿用清制,后改为在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检举犯罪行为,设检察长一人,检察官若干人。参看“检察厅”条。
侍御史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侍御史为端公南床、横榻、杂端”。
文书名。唐朝贡举考试举人须写家状,呈礼部,注明本人姓名、年甲、乡贯、三代、户主、举数、场第,以及父母年甲、现任或曾任官职等。宋朝则附于试卷前,作为卷首。试前投纳贡院。文、武官员亦须写家状,注明乡贯、三
军事编制。明永乐(1403—1424)时以塞外降丁三千人组成,置为京军三大营之一。均为骑兵。司巡哨,以警卫京师,选勋臣二人为提督。景泰元年(1450)改立十团营。以原三营称老营,遂废。成化三年(146
官职制度。北魏时将官品令中未列的一些官职,如直阁、直后、直斋、武官队主、队副等比附官品令中有品级的官职,以确定其待遇,称为比视官,但犯法不得以官当刑。孝明帝熙平、神龟(516—520) 年间,胡太后从
官名。西汉初属少府,为永巷令副贰。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永巷为掖廷。东汉少府属官于掖庭令、丞外另置永巷令、丞。丞员一人,以宦者任之,助令典官婢侍使。官名,汉置,为令的佐官,助令行施职事,有的有
官名,西汉时,辰韩有此官,为藩国将相。《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侯准)居韩地,自号韩王……汉时属乐浪郡,四时朝谒。”注:“《魏略》曰:至王莽地皇时,廉斯鑡为辰韩右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