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上士
即“小吏部上士”。
即“小吏部上士”。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从九品,为散职。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从九品。
官名。西汉置。西汉将作大匠把工程兵(工徒)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掌帅工徒修建宫室等。成帝时省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将作少府》。后并为左右两校。东汉沿置,安帝时复置丞。东汉置左、右校令,
官名,金朝置。掌监造军器,兼管囚徒,判院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佐其所管。都监一员,掌收支之事。牢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改北作坊副使置,为武臣迁转之阶。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显郎。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 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海军总司令处条例》规定,海军总司令直属海军总长,其主要职掌为管理所属舰队、厂坞、练营、医院,派遣舰艇巡防江海,每年二次督率操演,
检察,对官吏违法违纪的检察纠正。《后汉书·皇甫规传》:“在位素餐,尚书怠职,有司依违,莫肯纠察,故使陛下专受诌謏之言,不闻户牖之外。”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武候率下大夫属官,正一命。官名。见“武候率下大夫”。
见“印务参领”。官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掌文书档案等事务。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统领部分汉军。始置于太祖神册二年(917)。设都团练使、副使、判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