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吏
官制用语,也称“良吏”,义即“好官”。
官制用语,也称“良吏”,义即“好官”。
民国军制。军队中级军官曰校,分上校、中校、少校。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校官”。
官名。 秦置, 属太仆。入汉因之, 主騊监, 掌皇帝乘马。 东汉省。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炭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掌军市交易收税等。汉军中贸易市场,有军官掌管,此官称军市令。《后汉书·丙吉传》:“后吉为车骑将军军市令,迁大将军长史。”《后汉书·祭遵传》:“(祭尊)从征河北,为军市令。”
官名。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十卒为乡,置乡帅以管理之。参见“卒帅”。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急选”。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 (982)译经院建成,中设润文堂,以大臣为译经润文官,润色所译经文。真宗天禧五年 (1021),以宰相为译经润文使。仁宗天圣三年 (1025),又以宰相充任。后皆由宰相兼领
官名。南朝梁置,为朝廷派驻诸州监察政务的官员,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任官制度。 明成化时 (1465—1487) 始定,即以大内特批授官,所授官称传奉官。文武僧道由此得官者达数千。
宋代实行三舍法时累积分数以考核成绩的一种方法。在三舍法中实行等第记分法,有所谓八分为优、六分为平、五分为否的规定。分数相差二三厘者,允许作整分计算,但不得过一名,且须报请批准。所谓八分与六分,指由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