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院检阅官
官名。金国史院置,从九品,掌修国史,地位在编修官之下。
官名。金国史院置,从九品,掌修国史,地位在编修官之下。
官名。金置,为三司所属事务官。员额二人,秩从七品,以识女真、汉字人充任。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校”。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张翼传》:“(诸葛) 亮出武功,以翼为前军都督。领扶风太守。亮卒,拜前领军。”官名,三国蜀置,掌领军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张翼传》:“亮卒,拜前领军,追论讨刘胄功,赐爵
(1)辽代概称汉人组成的兵丁。主要为五京乡丁,统于南枢密院,又有南京侍卫亲军马步军,设都指挥以统率之。(2)金汉军亦指汉人组成的军兵,驻于南京等十一要州及边镇三十八州。并订立签发汉人当兵的签军制度,每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由工部满、汉右侍郎兼管。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 (1906),工部改为农工商部,遂废。
官名合称,即郡守和郡尉。郡守,又称郡太守,掌治其郡;尉为守的佐官,掌郡兵和治安。《汉书·张耳陈馀传》:“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史记·秦始皇本纪》:“非博士官所职,天下必有藏《诗》、《书》百家语者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又称对易、对替、两易、对移。凡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得与其他官员换任。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亦称对移。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 得与其他官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之主官。掌署事。乾隆七年(1742)设满、汉各一人,以礼部、内务府司员拣充、并以侍从、待诏为加衔。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回族教法之事。喀什噶尔设五品伯克一人,叶尔羌设六品伯克一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
官名,属五威将,掌佐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王莽置五威将十二人,每一将又置前后左右中五帅,衣冠车服驾马,各如其方面色数。将持节,帅持幢,将称太一之使,帅称五帝之使,分行四方班符命;凡更名者,无论王侯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