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文官处
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以文官长一人为主官,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指挥监督所属机关,掌理关于公布法律、命令及府内一切文书、机要、印铸事宜,其下设文书、印铸两局及人事室,各局设局长一人,人事室设主任一人,承文官长之命,综理各局室事务。
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以文官长一人为主官,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指挥监督所属机关,掌理关于公布法律、命令及府内一切文书、机要、印铸事宜,其下设文书、印铸两局及人事室,各局设局长一人,人事室设主任一人,承文官长之命,综理各局室事务。
即“太子旅贲中郎将”。
郡门下吏名。《三国志·蜀书·姜维传》记魏天水郡有主记一职,《晋书·舆服志》所载亦有河南主记,即东汉郡主记室史之职。北魏于鲁郡、北齐于清都郡亦设主记,分别见《金石萃编》二九,北魏《鲁郡太守张猛龙碑》及《
官名。田曹长官。北魏王府、公府、将军府置,诸州一度置,从六品上至从八品。北周置于大丞相府、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唐朝都督府置,员一至二人,正七品下至从七品下。中宗景龙三年(709)地方诸府析户曹置,掌园宅
东宫属官。亦简称太子中舍、中舍人、中舍。秦、汉有太子舍人,在东宫更直宿卫,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置中舍人四员,六品,选舍人中才学俱佳者为之,与太子中庶子共掌东宫文翰,侍从规谏太子,纠正违阙,傧相
官名。十六国汉,后燕,北燕置。十六国汉时,与单于左辅各主六夷十万落,每万落置一都尉。后燕时位次尚书。北燕时为大单于四辅之一。见《晋书·刘聪载记》、《慕容熙载记》、《冯跋载记》。
官名。简称“四川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四川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四川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
官名。东汉末刘备置,为州牧属官。《三国志·周群传》:“先主定蜀,署(周群)儒林校尉”。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谋议。《三国志·蜀书·周群传》:“先主定蜀,署儒林校尉。”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门司”。
官名。战国时有谒者,秦汉以后沿置,掌傧赞。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司谒中士,正二命;司谒下士,正一命。所掌与前代的“谒者”同,参见该条。
官名。北齐置。从九品上。参见“特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