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朝茶马司置,位在都大提举茶马之下,掌榷茶之利,以供市马。官名。宋设榷茶买马司,后改称提举茶马司,后又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设主管茶马,同提举茶马,都大提举茶马,按资历分别任之。负责榷茶买马事务。
集贤殿修撰、集英殿修撰简称。
即“三少”。《尚书·周官》: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位卑于公,尊于卿。历代沿置。参见“少师”。三孤指少师、少傅、少保,其位低于公、高于卿。《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置,为临时机构,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成立,议决关于简任和荐任官的惩戒。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改为常设机构,惟置于中央。设委员长一人
冠名。即柱后惠文冠、獬豸冠。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后秦御史及汉朝执法官吏、使节也用。《后汉书·舆服志》: “法冠,一曰柱后。高五寸,以为展筩, 铁柱卷, 执法者服之,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置,以秘书监兼任。后以两省五品以上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秘阁并归秘书省,遂罢。官名。见“秘阁”。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法制事项。
参见“十明将军”。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员额二人,掌为蒙古贵族子弟讲授经学。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卢龙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