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公所
民国时,坊自治机关,设坊长一人,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
民国时,坊自治机关,设坊长一人,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蛮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奉令,正七品;奉丞,正八品。掌奉宣太后旨意。
见“审刑院”。
因父兄功绩保任授予官职。汉朝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得任其同产(兄弟)若子一人为郎。任子一般为郎官,或太子官属。哀帝下诏废除,旋复。东汉因之,公卿、校尉、尚书均能任子弟为郎或舍人。东汉桓、灵时,宦
官署名。渤海国置,左相、左平章事、侍中、左常侍、谏议居之。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拘收退朴等物及出给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判官,从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党政军最高指挥者,由国民党总裁充任。见“国防最高委员会”。
见“十威将军”。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梦占中士佐官,正一命。
参见“大行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