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务部大臣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尚书设。从一品,特简。掌主交涉,昭布信德,保护侨人佣客,以慎邦交。民国改称外交部总长。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尚书设。从一品,特简。掌主交涉,昭布信德,保护侨人佣客,以慎邦交。民国改称外交部总长。
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上谕”。因用朱砂写成,故名。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另外,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
官名,明置,为翰林院官员。各掌专经讲义。《明史·职官二·翰林院》:“五经博士,初置五人,各掌专经讲义,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不治院事。”官名。明代于翰林院设世袭五经博士,各掌专经讲解,秩正八品,员
匈奴官名,有左右,掌领兵,辅王政。见《后汉书·南匈奴传》。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制作冠帽,设领催三人,做帽女工二十人。
官名,汉置。三公官指太师、太傅、太保。《汉书·朱博传》:“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独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废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职授政,以考功效。”“三公”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
文书名。即奏折之抄件。详“奏折”。
太常少卿省称。
官名。南朝宋置,《宋书·殷琰传》记“临海王子顼为冠军将军、吴兴太守,以琰为录事参军,行郡事。”
杂任职名。唐太乐署所属有文武舞郎一百四十人,由乐户充任,掌乐舞承应之事。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三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二十五人。掌审查请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