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奏事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资治通鉴·晋穆帝永和五年 (349)》:“(慕容)儁犹豫未决,以问五材将军封奕。”胡三省注:“燕置五材将军,盖取宋子罕所谓‘天生五材谁能去兵’之义。”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壅氏下士二人,掌沟渎浍池之禁。北周仿此职置典壅上士,正三命;中士,正二命;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
吏名。宋朝御史台置,初设五人,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1170) 减为二人。
官名,东汉置,属京兆尹,掌监督铸钱和查假钱。《后汉书·第五伦传》:“时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隶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领军征伐。《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十七年,太祖乃还邺,以渊行护军将军,督朱灵、路招等屯长安。”
即九品官人之法与中正制度的省称,详见“九品官人之法”和“中正”。魏文帝曹丕黄初元年(公元220年),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在州设大中正,在郡县设小中正;由小中正把士人分为九等,每十万人举一人,上报大
宫名,三国魏文帝的母亲卞皇太后居此宫,故为之代称。《三国志·魏书·后妃传·武宣卞皇后》:“太祖崩,文帝即王位,尊后曰王太后,及践阼,尊后曰皇太后,称永宁宫。”
官名。“牡”指公畜。北周置典牡上士一人,正三命;典牡中士一人,正二命。掌养公马之事,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参见“典牝上士、中士”。
官名。金太宗天会二年 (1124)置,即副勃极烈,以谩都诃充任,参议国政。次年,谩都诃死,官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