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巴牙喇纛额真”。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西京大同府。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官名,汉置,属将作大匠,掌建宫殿所用之大木材。《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东园主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与木作、瓦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定为七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七品。杂号将军名,更始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三年正月,平陵人方望立前孺子刘婴为天子……望为丞相,
爵名。初指男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子下,二品; 南朝沿置,梁开国诸男,位视比二千石,班次之; 陈置为九等爵第六等,六品,秩视二千石; 隋朝
官名,东汉灵帝初置,掌骥厩,主养郡国征调来的好马。见《后汉书·孝灵帝纪》,参看“骥厩”条。
官名。明、清国子监属官。于典簿厅设。明朝一人,从八品,掌章奏文移及本监财务出纳。清朝满、汉各一人,掌章奏文移之事。
清朝官员俸饷之一种。用于优恤官员或家属。王公百官之禄称为俸,军兵之禄称为饷。凡大臣年老有病休致者,武职官有军功告休者,武职旗员告休者,及以上官员没后所遗孤、寡无告者,皆得请旨,依例领取全俸、半俸、四分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军器库副使置,为医官阶官,从七品。金朝为正八品下阶太医官。元朝正七品,为太医散官。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八品下,称成全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