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命
周朝天子的诰命。《周礼·春官·大仆》:“出入王之大命。”郑玄注:“书大命,王之教也。”
周朝天子的诰命。《周礼·春官·大仆》:“出入王之大命。”郑玄注:“书大命,王之教也。”
官名。北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置,属秘书省,掌誊写校正黄本书以供收藏。绍圣元年(1094)罢。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置二员,以崇禁卫,从二品。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 置为左卫长官,位大将军上,置一人,从二品,掌宫禁宿卫,总制五府及外府。宋朝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为武臣赠典。神宗元丰(1078—1086) 改制前为
官署合称。明洪武六年 (1373) 于礼部下置总部、祠部、膳部、主客四部,称礼部四属部。属部分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十三年改每属部主事各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改四属部为仪制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捕兽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曹操置,以曹真为之,督徐晃等将讨伐刘备。统兵,职掌同将军。三国魏沿置。官名,汉末曹操置,掌领中央军、护主帅,督诸将,领兵如将军。《三国志·魏书·曹真传》:“(太祖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行政机关,受省政府指挥监督,处理全县行政事务。设县长一人,所属有警察、财政、建设、教育等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九月国民政府公布的《县组织法》规
官名,掌助天子理万机。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右丞相为正,左丞相为副。太尉周勃为右丞相,位第一;陈平为左丞相,位第二。汉与秦异,秦以左丞相为正,右丞相为副。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书·陈平传》。左右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 设。 无定额, 正七品。 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官名,清朝光绪32年(公元1906年)置,属农工商部,无固定人数,正七品
官名。又称“大理” 或“大司理”。治狱官。相传大禹时皋陶为理。春秋时晋、齐等国置。《国语·晋语八》: “昔隰叔子违周难于晋国,生子舆为理,以正于朝,朝无奸官。”韦昭注: “理,士官也。”《左传·昭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