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清银行

大清银行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户部银行设。总行设北京,重要商埠、省城设分行。经理银行一般业务,并代国家发行纸币、经理国库之权。置正监督一人,副监督一人,理事四人。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各分行设总办,度支部奏派。民国元年,改为中国银行。


国家银行名。其前身为户部银行,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户部会同财政处联合奏请由户部办理,资本银四百万两,分为四万股,每股库平银一百两。先由政府拨款二十万两,作为二万股的股金于次年在北京西交民巷开业,其余二万股由官民人等购买,到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陆续收足。总行设总办、副总办各一人,理事四人,监事三人。另在上海、天津、汉口、库伦、恰克图、张家口、烟台、青岛、营口、奉天等处设立分行。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九月,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户部银行改隶度支部,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改称大清银行。同时奏定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其要点为:第一,确认为国家银行,由国家饬令设立,予以特权,诸如有代国家发行纸币之权,准许经理国库事务及公家一切款项,并代国家经理公债及各种证券;第二,该行资本由四百万两增为一千万两,分为十万股,官商各半;第三,该行正副监督和董事,由度支部提名,经股东会公举,呈度支部派充。正监督正三品,一人;副监督一人。其下设储蓄银行总办一人;分行总办二十人,津、沪、济、奉、营、库、重、广、赣、晋、汴、浙、闽、吉、秦、皖、湘、滇、宁各一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初改组成中国银行。

猜你喜欢

  • 从义案

    官署名。南宋置,属吏部考功司,掌从义郎考课、磨勘、关升之事。

  • 学正

    官名。宋朝始置。初为太学职事之一。仁宗时,选差学生充任。神宗熙宁四年(1071)选上舍生分经为之,每经二人。熙宁末年,始正式命官充任,并仍参用学生,遂有命官学正与职事学正之别。命官正九品,三年一任。南

  • 郡墨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见“郡法曹”。

  • 太恭人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四品官员之母。

  • 湖北军政府

    辛亥革命时湖北省起义武装的军政机关。其初建时称都督府。武昌起义的次日(公元1911年10月12日),公推都督与民政部长,以前清湖北咨议局为都督府。并由革命党人先行组织谋略处,处理机要大事。同日下午议决

  • 司元少常伯

    官名。即户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户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户部侍郎为司元少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侍郎。见《通典·职官五·户部尚书》,参看“户部侍郎”条。

  • 太学典录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 礼部右参议

    参见“礼部左参议”。

  • 郡军府参军督护

    官名。南朝宋置。《宋书·张兴世传》记其为竟陵人,“南郡宗珍之为竟陵郡。……竟陵旧置军府,以补参军督护,不就。”参见“州军府参军督护”。

  • 飙出将军

    见“十飙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