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四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隋、唐诸王、公等封国官长。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王、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公国令视正七品,侯、伯国令视从七品,子、男国令视正八品。唐朝亲王国置一人,从七品下,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
天子的姑称大主。《史记·封禅书》:“自大主将相以下,皆置酒其家。”注:“徐广曰:大主,武帝姑。”
见“讲议司”。
官名。明清太常寺置典簿厅,有典簿,明制员额二人,清制有满汉典簿各一人,管理本寺吏员人役之事。凡坛庙官、乐生、舞生、执事生的补充,厨役的分派均为其所掌,并辖祭器科。
官名。金置,属三司。掌管三司档案、文卷之事。员额一人,秩正八品。
太子的称谓。《文选》陆机《汉高祖功臣颂》:“马烦辔殆,不释拥树;皇储时义,平城有谋。”
官名。又作大乐令。秦朝奉常属官之一。西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 隶太常,掌大祭祀及大飨时之乐舞。哀帝时罢乐府,其所领一部分器乐、歌舞演员亦归太乐。东汉沿置一员,秩六百石。明帝永平三年 (后60)
见“十猛将军”。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都水监。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置,属都水监。秩从五品,掌大都河道之事。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