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监
官名。汉以来有廷尉监,北齐始称大理寺监,员额一人。隋沿置,其职掌为与大理寺正、大理寺评共同决正刑狱。唐以后废。参见“廷尉监”。
官名。汉以来有廷尉监,北齐始称大理寺监,员额一人。隋沿置,其职掌为与大理寺正、大理寺评共同决正刑狱。唐以后废。参见“廷尉监”。
官署名。辽朝置,总领东京军民政事。
官署名。元朝置,简称总制院。掌全国释教,兼治吐蕃事务,设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以国师八思巴领之。二十五年,改为宣政院。
官名。同“里宰”。春秋置。掌授卿大夫宅居之事。《国语·鲁语上》: “若罪也,则请纳禄与车服而违署,唯里人命次。”韦昭注: “里人,里宰也。有罪去位,则当受舍于里宰。”乡官名,即里尹、里宰之类,掌一里之
官名。三国蜀置。统兵。后主建兴十二年(234),王平迁此职、安汉将军,副佐车骑将军吴壹驻汉中,又领汉中太守。官名,三国蜀置,掌统兵作战或驻守。《三国志·蜀书·王平传》:“迁后典军、安汉将军。”
县分职吏名。东汉置,掌县内道路桥梁之事,见《隶续》一五《汉安长阁道碑》。
官名。元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置于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提举,从五品,三省各一人;同提举,从七品,三省各一人。
将军名号。新莽置,《汉书·王莽传》:莽拜钦为填外将军”。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征伐。《汉书·王莽传》:“莽拜钦为填外将军。”
散阶名号。金朝置,为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秩从九品上。元朝沿置,为十四阶之第十三阶,正八品。明洪武四年 (1371) 亦置,以授正八品内官。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二、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集会、结社、聚众事项;二、
代行大司空职事。《后汉书·邳彤传》:“建武元年,更封灵侯,行大司空事。”大司空,掌工程建筑,详“大司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