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首领
西夏军队长官中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西夏军队长官中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
官署合称。隋朝置,隶陇右牧,每牧置大都督、尉各一员,帅都督二员。
官名,亦作太子洗马。西汉属太子太傅、少傅。员十六人,秩比六百石,太子出行时以为前导。东汉属太子少傅,选郎中补之。官名,也写作前马,春秋时吴置。《国语·越语上·勾践灭吴》:“然后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
官职制度文书。又称“勋案”、“勋簿”。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簿。由主将在每次战事结束后将部属的勋劳记于黄素之上,注明所立战功应授的阶数。勋书上原来只列姓名、阶级数,不记载所属单位,肃宗时因窃冒军功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副长官,秩正二品,员额二人。
官名,汉置。光禄勋属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郎主事,从诸郎中选高第者担任,主管某方面事务。《后汉书·范滂传》:“迁光禄勋主事。”参看“光禄勋”、“主事”条。
官署名。简称武选司。明清兵部四司之一。掌理武职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并典营制及土司之政令。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马部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亦置。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属官。雍正四年(1726)设。掌分辖八旗步军。乾隆十九年(1754)改“步军副尉”。
官名。北魏置,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位在主客给事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
参见“十威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