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监少监
官名。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置太医监,掌医疗之事,设少监一职,正四品,为本监长官。吴元年(1367)改监为院,遂罢。
官名。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置太医监,掌医疗之事,设少监一职,正四品,为本监长官。吴元年(1367)改监为院,遂罢。
官署名。民国二十一年把统税署和印花烟酒税处合并成税务署,属财政部;掌全国货物出产税、货物出厂税、货物取缔税和印花税;设署长一人,总理全署事务,下设七科,分掌署务。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以署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家令寺食官署,设丞。
唐代五品以上官的名簿。《唐会要》卷五十四《中书省》记贞观时已建立记有五品以上官年课的具员簿制度。在京常参官及外官五品以上之官,由制授,不须再经过铨选考试,授官时由中书省根据具员簿的记录办理之。
官名。五代、宋朝军一级统兵官,位在军都指挥使之下。武官名。见“军都指挥使”。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置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大宗正府改置,掌皇族政务。置判大睦亲事、同判、同佥等职。其长官由皇族中族属亲近者担任。官署名。宋朝设大宗正司,掌管皇族宗派属籍以定亲疏。其官有卿、少、丞、主簿各一人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左侍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盟约之法。《周礼·秋官》: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
官名。辽朝节度使司官员,协助节度使处理日常事务。统和元年 (983),圣宗下诏,谕“诸道节度使判官……当执公方,勿得阿顺。”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左卫率副贰,二员,从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左侍副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左卫副率,为太子左卫率府次官,二员,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典戎卫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