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卜署
官署名。隋朝太常寺置,有令一员、丞一员、卜师二十员、相师十员、男觋十六员、女巫八员、太卜博士二员、太卜助教二员、相博士一员、相助教一员。唐朝太常寺沿置,令一员、丞二员、卜正二员、博士二员,掌卜筮之法,辨其象数,以定吉凶。又有卜助教二员、卜师二十员、巫师十五员等。宋朝存其名而无职司。
官署名。隋唐皆置,属太常寺,掌占卜。其官有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卜正、博士各二人,从九品下。见《新唐书·百官三·太卜署》。
官署名。隋朝太常寺置,有令一员、丞一员、卜师二十员、相师十员、男觋十六员、女巫八员、太卜博士二员、太卜助教二员、相博士一员、相助教一员。唐朝太常寺沿置,令一员、丞二员、卜正二员、博士二员,掌卜筮之法,辨其象数,以定吉凶。又有卜助教二员、卜师二十员、巫师十五员等。宋朝存其名而无职司。
官署名。隋唐皆置,属太常寺,掌占卜。其官有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卜正、博士各二人,从九品下。见《新唐书·百官三·太卜署》。
官署名。清制上三旗所属各庄的粮税征收和赏罚优恤之事,初由三旗各佐领管理、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设员外郎六人专管,十六年(公元1677年)隶会计司,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独立,初名“管理三旗纳银
官署名。清朝随侍警卫皇帝之机构。初有其实而无其名,仅以上三旗中选拔的材武出众者为侍卫,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之。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之侍卫,均入上三旗“行走”。乾隆二十三年(1758)修《清会典》时,名
官名。清末置,见“阿尔泰办事长官”。
官署名。南宋置,属兵部,掌民兵、仗卫之事。
官名。唐朝左、右金吾卫属官,置一员,掌分察六街徽巡,入夜则以骑卒巡行、武官暗探。
官名。又称分守道。明清道员之一。主掌钱谷之事。如再兼某衔者,则更兼管其事。明朝永乐(1403—1424) 年间,常派方面官巡视民瘼,遂定布政司之右参政、右参议分守各属府州县。共设六十道。两京不设布政司
见“衙司”。
①古官名。传说少皞氏之子该为金官。②官署名。汉朝职掌采金的机构。西汉桂阳郡置有金官。1、古代官名。《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其帝少暤,共神蓐收。”注:“此白精之君,金官之臣……少暤,金天氏;蓐收,少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掌客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西边诸国使臣来朝的接待和安排。下设西掌客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即检察官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