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史令

太史令

官名。①相传夏朝置,掌文书。《吕氏春秋·先识览》: “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②秦朝奉常属官之一,胡母敬曾任此职,作《博学》七章。西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 隶太常,掌天文、历法、撰史; 东汉置一员,六百石,不再撰史,专掌天时、星历,岁终奏新年历,国祭、丧、娶奏良日及时节禁忌,有瑞应、灾异则记之。三国沿置,魏、蜀亦不撰史。东汉以降,其属官有丞、灵台丞、中郎、待诏、监候郎、候部史等,设置不一。晋朝沿置,别有灵台丞。十六国亦多置,前燕其地位颇重,间或参谘重要政务。南朝皆置,宋一员,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奏新历; 南齐沿置; 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 隶太常卿,位一班; 陈沿置。北魏置多人,主律历。北齐为太常寺太史署长官,掌天文地动、风云气色、律历卜筮。隋朝为秘书省太史曹(局)长官,置二员,从七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监,进阶为从五品。唐高祖武德四年 (621) 复名令,从五品下,掌观察天文,稽定历数,凡日月星辰之变,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官属占候之。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秘阁郎中,后又改名浑天监、浑仪监,武则天长安二年 (702) 复名令;中宗景龙二年 (708) 又改太史监,不隶秘书省,睿宗景云元年 (710) 又名令,隶秘书省; 其后屡改屡复,玄宗天宝元年 (742) 名太史监,不隶秘书省;肃宗乾元元年 (758) 改名司天监,升从三品。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复置,为太史局长官,掌测验天文,考定历法,十年一迁。南宋因置。辽朝为司天监长官。元世祖至元十五年 (1278) 置,为太史院长官,武宗至大元年 (1308) 升从二品,仁宗延祐三年 (1316) 升正二品,后改为院使。元末朱元璋曾置为太史监长官,以刘基为之; 吴元年(1367)改名太史院院使。


官名,夏置。《吕氏春秋·先识览》:“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周礼·春官》有大(太)史,掌文书起草、记载国家大事,编写史书,收藏图书典籍,掌天文历法及祭祀等,有佐官小史,助其行职事。秦汉置太史令,秩六百石,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上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有丞、明堂丞、灵台丞。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参看“太史”条。其后历代多沿置,但不再掌编写史书,其职事多为天文历法。

猜你喜欢

  • 京师协巡营

    官署名。又称协巡队。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 于巡警部设。专司京师巡防、接受诉讼案件,解送人犯,派遣坛差、道差,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置统带一人,统辖各队,管理营务。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

  • 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厅丞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从四品,简任。掌领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官。

  • 总理各国事务大臣

    官名。清置,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长官。其名称主要有三种:一是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由皇帝特派,无固定员额。二是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特派或以军机大臣兼任,无固定员额。三是大臣上行走。由各部院满、汉

  • 御用监里监把总

    官名。明朝宦官十二监之一御用监置,设里、外监把总各一人,凡御前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诸玩器,皆造办之。

  • 缇骑

    骑吏名,属执金吾,负责宫外巡逻及非常事,天子出行,掌导从。共二百人,无品秩,比吏食俸。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后汉书·张酺传》:“窦景家人复击伤市卒,吏捕得之,景怒,遣缇骑侯海等五百人欧伤市丞。”《

  • 御药院直长

    官名。金置,为御药院的佐官。见“御药院”。

  • 中都曹

    官署名,东汉置,掌捕盗贼。清朝梁章钜《称谓录·兵部·中都曹》:“《叩钵斋官职考》:东汉尚书五曹外增设一官,名中都曹,主盗贼,或云督捕侍郎之职。”

  • 秘书署

    官署名。二国魏置。管理艺文图籍,初属少府,魏明帝时独立。以秘书监为长官,下设秘书丞秘书郎、秘书校书郎等。晋武帝时并入中书省,称秘书局。官署名,三国魏置,掌管艺文图书,以监为长官,下置秘书丞、秘书郎、秘

  • 郡西閤祭酒

    郡散吏名。晋置,为郡吏之长。《晋书·艺术·索紞传》,记紞为敦煌人,太守阴澹命为西閤祭酒,不就。参见“散吏”。

  • 典郡书佐

    官名。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各主一部文书。由郡吏充补,满一岁更替。官名,汉置,每郡一人,各掌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