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官

太官

①官署名,或作大官。战国秦置。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秦汉沿置,掌宫廷膳食,由令、丞主之,属少府。魏沿置。晋属光禄勋。宋、齐属侍中。梁门省领太官。陈因之。北魏时,掌百官膳食,属光禄卿。北齐后称太官署。参见“太官署”。② 太官令省称。


官名,也是官署名,也写作大官,掌帝王饮食宴会等。春秋时楚庄王置此官。《史记·滑稽列传·优孟》中记载:楚庄王的爱马死了,他要以大夫之礼葬,优孟谏说,当以君礼葬之,庄王悟,问应当何葬,优孟说,应葬之于人腹肠,“于是王乃使以马属于太官。”战国时秦也置,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秦汉皆置,掌御饮食,属少府,有令丞。东汉时令一人,俸六百石,左丞一人,主管饮食;甘丞一人,主管膳具,汤官丞一人,主管酒类;果丞一人,主管果菜。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东平宪王苍》:“帝以苍冒涉寒露,遣谒者赐貂裘,及太官食物珍果。”《后汉书·药崧传》:“(崧)家贫为郎,常独直台上,无被,枕祉,食糟糠。帝每夜入台,辄见崧,问其故,甚嘉之,自此诏太官赐尚书以下朝夕餐,给帷被皁袍,及侍史二人。”魏晋沿置,属光禄勋。宋、齐属侍中,梁属门省,陈因之。北魏属光禄卿,掌百官膳食。北齐以后称太官署。金元以“尚食局提点”代太官。明清两朝于光禄寺设太官署,置署正一人,丞一人。

猜你喜欢

  • 尚书仆射

    官名。秦、西汉为尚书令副贰,秩六百石。东汉为尚书台次官,职权益重,若公为之,增秩至二千石。职掌拆阅封缄章奏文书,参议政事,谏诤驳仪,监察百官。令不在,则代理其职。献帝建安四年 (后99) 分置左、右。

  • 外务部丞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职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总理衙门总办章京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请简。掌机密文移,综领众务。

  • 审判长

    官名。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以一人为长,称审判长,通常以庭长担任,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维持法庭秩序,讯问被告及证人,代表审判庭宣示。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通称为审判长。

  • 习艺所

    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清末置,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初属巡警部,后改属民政部管辖。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来陆续开办,多由庙宇仓廒改设。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

  • 钦派

    参见“钦差大臣”。

  • 十一行省

    政区名。蒙古灭金之后,仿金末行尚书省之制,在已占领的地区或意欲经营的地区,均置行尚书省,分别派遣亲王重臣出任行尚书省的长官,以主持其事。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世祖初定官制,分全国为十路宣抚司、次年

  • 东京六府

    北周设于东京 (今河南洛阳) 的行政机构天官府、地官府、春官府、夏官府、秋官府、冬官府的合称。武帝建德六年 (577) 平齐后,于相州置宫及六府官,静帝大象元年 (579),移相州六府于洛阳,称东京六

  • 大名兵马司

    即“大名兵马指挥司”。

  • 典府长

    官名。隋朝诸王国置,各一员。唐朝亲王国各置二员,正九品下,掌府内杂事。

  • 左尹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秦汉之际亦置。位次令尹,位尊,多以王室贵族任之。掌军事。《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左尹郤宛,工尹寿帅师至于潜,吴师不能退。”官名,楚国置,掌佐令尹助国君治国。楚国最高的行政长官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