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仆
官名。西周置。籍贯为少数民族的侍卫。《静簋铭》:“小子众服众小臣众夷仆,学射。”
官名。西周置。籍贯为少数民族的侍卫。《静簋铭》:“小子众服众小臣众夷仆,学射。”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造械事务。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左尚方丞置,为左尚署次官,五员。初为正九品上,玄宗开元(713—741)初升为从八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额设一人,满缺。掌白塔信炮之鸣放事。若有警,得旨后则鸣炮。九门之炮闻声即应。官兵闻炮则集合候旨。总管下设监守信炮官、领催、炮手等。官名。清制,在京城白塔山设信炮五位,内九门
官名。西晋分中兵郎置,为尚书省左中兵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六品。属五兵尚书。东晋、南朝省并“中兵郎”。北魏复置,属七兵尚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
见“枢密直学士”。
官名。汉代太常的属官有太宰令及丞。令,东汉时秩六百石。掌管宰工鼎俎馔食之物,祭祀时陈馔具。据《汉官》所载,有“员吏四十二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雍正三年(1725)设一人,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统辖祭酒以下各官,总理监事。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官名。清制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始特简
官名,三国蜀置,为参军之长,掌参谋军事,为丞相府高级属吏。《三国志·蜀书·杨仪传》:“初,仪为先主尚书,琬为尚书郎,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仪每从行。”
官名。清朝福建海军长官。同治九年(1870)任福建水师提督为轮船统领,始置。从一品,掌督率福州船局轮船。光绪五年(1879)改为福建总统水师。
官名。金曹长官。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始置。南朝不置。北齐称金曹参军事,三师、二大、三公府皆设,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上。参见“金曹”。官名。见“公府金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