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刺
太守和刺史。《宋史·胡寅传》:“遴选守刺,久于其官。”
太守和刺史。《宋史·胡寅传》:“遴选守刺,久于其官。”
官署名。参见“录勋清吏司”。
官署名。北周置。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建六官,于春官府置典命司,掌内外九族及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并管理全国的僧道事务。北周初,改置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又改为礼部。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卢龙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
官名。东汉、三国魏、晋朝置,西曹次官,阙掾则为西曹长官。官名,东汉始置,为西曹副长官;无掾,属则为西曹长官,掌府史署用。其后,三国魏、晋等皆沿置。参看“西曹”、“西曹掾”条。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女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尚书内省官制,置内宰二人,副宰四人。总率其属以行内治,并掌外省六曹所上之事。
官名。①武官。春秋时,守城百步的长官。《墨子·迎敌祠》: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赞三人,五步有五长,十步有十长,百步有百长,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卒长。”②匈奴官名。《汉书·匈奴列传》: “诸
官名合称。即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将军。三国魏置,三品。晋朝及南朝宋、齐沿置,各一人; 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班; 陈三品、秩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二品
官署名。民国置,为国民政府直属机关之一。设文官长一人,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指挥监督所属职员,掌理关于国务会议及府内一切文书、机要、印铸等事。下分文书、印铸两局。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官,佐掾掌货币盐铁事。其后,隋朝以前多沿置,隋以后废。参看“金曹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