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当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太仆寺而置,职掌因明旧制。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右民曹事务,属并省度支尚书。其职掌与“右民郎”略同。
清朝县典史别称。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置,王屿以侍御史领之,掌祭祀,监察诸色祭官。
官名。三国吴所置尚书郎之一。《三国志·张温传》:“令守尚书户曹郎”。隶户曹尚书。官名,三国吴置,属户曹尚书,佐尚书掌财政、赋役、田宅等事。《三国志·吴书·张温传》:“又(殷)礼之还,当亲本职,而令守尚
官制术语。即在金质的印柄上系有紫色的绶带,其文作“某官之章”。简称金紫。标志较高官阶。晋、南朝规定: 三公、诸开府位从公者,三品以上将军皆假金章紫绶,公侯五等及贵嫔、夫人、贵人亦假金章紫绶,唯郡公假金
官署名。清制上三旗所属各庄的粮税征收和赏罚优恤之事,初由三旗各佐领管理、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设员外郎六人专管,十六年(公元1677年)隶会计司,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独立,初名“管理三旗纳银
即“誊黄右通政”。官名。明置,属通政使司。《明史·职官二》说:“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置提督誊黄右通政,不理司事,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以征选事。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革。”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统兵。《三国志·赵云传》: “成都既定,以云为翊军将军。”三国蜀、十六国成沿之。北齐时从二品。隋初列为散号将军,六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杂号将军
官府文书名。宋朝内外官署呈文于中书、尚书省、三司; 御史台呈文于中书、枢密院; 在外官员呈文于所统摄官署,如三省、枢密院或省、台、寺、监及本路察访官,皆用申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