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仪
内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二品,位同九嫔,咸亨二年(671)废。
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宣仪四人以代九嫔,秩正二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
内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二品,位同九嫔,咸亨二年(671)废。
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宣仪四人以代九嫔,秩正二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
官署名。① 初为尚书都省办事机构。隋、唐、五代皆置,隋朝有郎一员,唐朝有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为尚书左丞副贰,掌监督管理吏部、户部、礼部十二司政务。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监管吏部、户
官名。元置,为正七品或从七品官。有的为提领所长官,类似明清的县官。《元史·百官四》:“提领所凡十有一:大都保定、河间真定……等处各设所,秩正七品。每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二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掌庆礼奉表、文武官及外使朝见辞谢引导序班,以及勘箭等事。设閤门使、副使等职。金亦在閤门司设东上閤门使,掌签判閤事。初置二员,秩正五品。明昌六年(1191) 减一员,改从五品。
官名。明洪武三十年(1397) 改良酝署令置,设一人,从六品。清朝沿置,设二人,满、汉各一人。初制,满员四品,顺治十六年 (1659) 改六品,康熙六年 (1667)升五品,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
见“驻藏大臣”。官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员额二人,简称驻藏大臣,统理前藏、后藏地方事务,均驻前藏拉萨。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操阅藏兵。后减办事大臣为一人,添设帮办大臣一人,分驻前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参见“员外散骑侍郎”。散官名。北周置, 见“左员外侍郎”。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始于太史局置挈壶正二人,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挈壶正,员二人,正八品上,掌知更鼓漏刻,隶司天台。辽朝置为南面官,属司天监,与五官司辰同掌漏刻、报时辰等事。明朝属
官名。见“太仓署令丞”。
即“爱惜喇库哈番”。